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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1-19
一
前言
工信部官网2026年1月16日发布了《关于印发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点此阅读)。

根据通知内容和最新的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》,2026年4月1日起,对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,采取新的认定标准。
从通知中可以看到:
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,后续将会发布新的认定标准。
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新的认定标准已经随本次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》同步发布,并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。
在2026年1月至3月期间已经组织开展相关认定工作的区域,继续按原《暂行办法》中的标准和流程进行各项评审工作。
二
专精特新的“新标准”
由于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是整个培育体系中关注度最高的资格称号,因此我们重点梳理了新办法中关于“专精特新”的新标准。
与2022年发布的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相比,本次新办法所涉及的变动如下表:

由于“提前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”是业内常识,以及“主营业务占总营收不低于80%”的指标比较容易达到,因此,将其他重要事项进一步概括而言即:
1、细分市场经营满3年。
2、上年营收不低于1500万(或股权融资实缴不低于2000万),负债率不超过80%。
3、近两年研费均不低于100万且均不低于3%。
4、有1项及以上I类知产(不含受让所得),若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技术类荣誉(技术奖励排名前三、研发机构等),可免于考察I类知产数量。
5、产品在细分领域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6、新的“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”得50分及以上。
三
专精特新的“新评价体系”
在“新办法”中,明确提出将采用“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”作为新的评价体系(即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》(工信厅企业〔2024〕75号),而不是《暂行办法》中原有的“评价标准”)。
通过互联网公开查询,新的评价体系的内容如下:

经过阅读分析,我们认为该体系与“企业技术中心”的评价体系相似,即通过设置“单项最高分”“比较依据”“数据和赋分算法”等规则,客观公允地计算出每条评价指标的具体得分,加总后得出最终得分。我们此前自行设计的《企业技术中心评分表》如下:

目前根据公开资料,我们暂时无法根据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》所列的计算规则,为企业制作“专精特新评分表”并计算出各项指标的“实际得分”,主要原因是:
1、官方在2024-75号文的附件中没有列示出单项指标的最高得分。
2、有相当一部分指标的计算过程和比较依据依赖于“同行业/同领域”的平均数,而这个“平均数”既难以获得、又存在动态调整。
后续,我们会继续跟进研究相关信息,若能得到上述两个未知数据,我们会制作新的《专精特新评分表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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